问题 |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夫妇中其中一人不愿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另外一方便可决定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会对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进行深入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沉迷于赌博或毒品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或者是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法定情形,法院便很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缺乏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感情已经破裂,那么首次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可能并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在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经过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通常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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