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同意要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有一方当事人坚决反对离婚,而另一方则希望依照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通常情况来看,无论是适用审判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判期限皆分别为三个月及六个月。 若无明显的法定离婚事由作为原因,首次提出离婚请求时,法庭通常会判定不予离婚。 然而,若在此之后,无新的事实陈述或法律依据,原提请方需在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请求,否则法院将对该请求予以拒绝处理。 针对此种情况,当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裁判结果之日起,若双方当事人已经分居长达一年,任何一方都有权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此时法庭应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中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组织寻求调解帮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进行调解工作; 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法挽回,应当准予离婚。 以下是可能导致离婚的几种情形:(1)重婚、或存在与他人同居行为; (2)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以及遗弃家庭成员现象; (3)有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者; (4)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者; (5)其他能够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也可据此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庭应当准予离婚。 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若双方当事人再次分居满一年,任何一方都有权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此时法庭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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