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离婚不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起诉而通过协议离婚的程序步骤具体如下:
首先是准备离婚协议书,其中男女双方都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文件,并且该份协议内需包含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对于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事宜进行共同商讨与确定,进而对于家庭财产及负债也需要达成共识; 其次是申请程序的启动,在这个阶段,男女双方需要带齐相关证件如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书,以及拟定好的离婚协议等资料前往当地政府部门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的申请请求; 接着是为期三十日的思考期,当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书之日起算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若有任何一方希望终止离婚程序的,均有权选择向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再者就是审核与发放证书的环节,在三十天时间期满后,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民政局递交申请,以领取离婚证书。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妇双方如有意愿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应当先行就离婚的事宜签订书面约定,同时亲自持有效证明文件至本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离婚协议中,应当详细记载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表达,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共同商议与共识过程的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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