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经历哪些步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提起诉讼离婚之前,有必要知晓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立案启动阶段。 在此阶段,离婚纠纷的原告,也就是希望结束与另一方婚姻关系的一方,需向管辖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副本。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正式审理环节。 这个阶段涵盖了从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到出具最终判决为止所进行的所有法律工作。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裁判阶段。 依据庭审结果,法庭应采取相应的调解措施,调解若不能解决问题,则立即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公开宣告。 如果案件是当庭宣判的,则在审判当日十日内完成判决书的发送工作; 若是定期宣判的,则会及时发布判决书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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