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离婚协议书等同于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并未被赋予与离婚证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乃是夫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拟定,其中涵盖了子女抚养权归属、自愿离婚及其相关条款在内的契约文本,其主要作用在于向指定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时提交。 然而,真正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体的证件,则应当是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