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公证是不是没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不公证并非就没有作用,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遗嘱的效力方面 遗嘱的效力并非单纯由是否公证来决定。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遗嘱存在多种形式。 比如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意愿,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楚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只要遗嘱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具备法律效力。 二、公证遗嘱的特点 公证遗嘱经过公证机构严谨的审查和证明,确实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证明力。 但这不能说明其他形式的遗嘱就没有效力。 三、遗嘱的选择 当事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来决定是否公证遗嘱。 若遗嘱内容真实,形式也符合法律要求,即便没有经过公证,在遗嘱人去世后,同样能依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了一份遗嘱,明确了遗产分配方案,但未进行公证。小朱去世后,其亲属小胡认为遗嘱未经公证无效,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而小朱的另一亲属小李则认为遗嘱有效,应按遗嘱分配,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若满足其亲自书写全部内容、表达真实意愿、签名并注明具体年、月、日的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该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并非因未公证就无效。 2、公证遗嘱虽有较高公信力和证明力,但其他形式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同样有效,所以小李主张按小朱遗嘱分配遗产有法律依据,小胡认为未公证遗嘱无效的观点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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