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书能否替代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所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具备和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同样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并无需为了保持婚姻状态而更换离婚证明。
若您持有离婚判决书但已经遗失,那么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初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法院查询相关案宗资料,并申请誊抄复印相应文件,最后加盖有关机构的公章,这样做所产生的法律效应等同于原始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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