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离婚的流程及其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我们需要先进行申请离婚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必须要准备好自己和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结婚证书等相关资料。 然后,与配偶共同签署一份详细的《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指定的专门办公地点亲自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其次,经过初审环节。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专员将对您的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核,只有确认满足所有离婚要求之后,才会为您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接下来,我们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 自民政局接受离婚登记申请那日算起,30天内未有争议情况出现,那么便可以正式进入下一步操作。 若有任何一方在这期间表示不愿意离婚,都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又经过30天的审查期,若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便可携带相关证件再次前往民政局服务窗口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若其中任一一方未能按时完成此项任务,则视作已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一步,便是由婚姻登记部门对已经完成申请的当事人进行此次申请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核的,理论上就可以顺利拿到《离婚证》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理论上的情况,实践还要看具体执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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