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结婚证需离婚,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经缔结良缘然而却使婚姻证书不见踪影的夫妇,若想要解除这段婚姻关系,他们首先应当使用户薄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向最初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或该夫妻其中一方在常驻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补领要求。
经过工作人员的审批后,方可再次步入离婚程序。 此外,他们还可以选择前往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书,之后便可进行相应离婚手续的处理。 若是仅仅遗失了单方面的结婚证书,那么便可用另一半的结婚证书代替来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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