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但法院不判离,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法院判定为不许离婚,那么当事人便可采取二次申诉或者进行双方磋商的途径来达成离婚之最终目的。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如果法院在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之后,夫妻双方再次选择分居并达到一年时间,而其中任何一方在此期间再次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话,那么该申请应当得到批准并且离婚判决会被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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