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方无意于离婚事宜,唯一的解决途径便是申请诉讼离婚,即由有意愿离异的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相关诉状,利用法律所赋予的强制力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或者,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议离婚案件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解工作;但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后依然无效,则应当依法批准退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细则规定,夫妇中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离婚请求,并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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