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不允许和精神病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里向您详细介绍精神病患者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要明确,精神病患者同样享有离婚权利。 然而,因为他们的特殊情况,离婚程序相对复杂。 具体来说,必须先更换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才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如欲离婚,当事人需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民事诉状及其副本前往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若经审查,夫妻感情关系确实解体,法院将会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倘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且调解不成功的话,就应当依法准予以离。 包括: 重婚或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家人、屡次染疾或嗜赌吸毒、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其他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等等。 当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欲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同样会考虑准予离婚。 判决不准即时离婚后,双方 再次分居满一年以上,此时任何一方可再次申请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同样会考虑准予离婚。 至于离婚原因,可能源于各种因素,比如: 婚前已知对方患精神疾病,婚后未治愈;婚前患精神病未告知,婚后发病;婚后某一方患病,另一方不满要求离婚等等。 一旦精神病人成年或获得适当保护,他们同样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由于他们的权益可能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因此需要代理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总而言之,只要经证明为久治不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一方主张坚决离婚,都有可能使精神病患者的离婚申请得到司法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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