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深圳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手续办理的方式:一般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经依法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开始计算一个月冷静期,无人反悔的,期满即可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判决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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