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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法庭上女方该说些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自己的要求与理由。在诉讼过程中应该说出自己请求的理由。我国的诉讼过程当中必须尊重事实和证据的,不可以空口无凭的提出一些愿望来。若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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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