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证离婚怎么打官司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没领证离婚打官司的方式:
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应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其他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不予保护。 因财产、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 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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