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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