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经过男方可以迁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经过男方同意迁走。
户口的迁移主要是需要本人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户口的迁移需要办理迁移手续,这个手续可以有本人或者户主到相关机构去办理。 不需要男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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