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可不可以不需要物业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区是否应设立物业管理事宜,须明确指出,物业管理并非单纯的个体化服务,其性质为大众性的公共服务。因此,物业管理的实施与否不应仅仅取决于个别住户的意志,而需经由业主大会审慎投票决议。一旦相关决策获得业主大会的通过,即便与个别住户的观点存在差异,亦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委会作为合法成立的组织,享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是本小区内代表全体业主对小区公共设施及管理事务进行合法运作的重要机构。业主们有权委托业委会,以确保其能够准确、恰当地反映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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