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无预售证收钱怎么处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开发商在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向消费者收受定金或者房价款项,那么针对此类违规销售行为所应受到的惩罚措施如下:如果仅售出了1套房屋并且其所收取的定金或房价款总额尚未超出50万元人民币,则将被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还需按照已收取预付款金额的0.5%进行罚款;倘若售出的房屋数量为2套至5套之间,或者其所收取的定金或房价款总额已经超出了50万元人民币但尚未达到300万元人民币,那么同样需要被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还需按照已收取预付款金额的0.8%进行罚款;然而,如果售出的房屋数量多达6套及以上,或者其所收取的定金或房价款总额已经超出了300万元人民币,那么不仅要被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还需按照已收取预付款金额的1%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3: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