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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了购房定金不想卖房子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交付定金之后,卖家反悔不愿履约,购房者可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敦促卖家按照原约定的条件完成房屋买卖交易或选择收回已支付的定金并要求合理赔偿后正式终止执行该交易合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有一方违反双方签订的合约协议中的任何一项条款,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约、采取积极措施弥补损失或做出经济赔偿等等。对于一个已经明确表达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他的对方有权在合约到期前通过种种方式来要求其为之负责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亦可预先商定,若有一方违约的话,无论何种原因所引发的损失费用,他们将会相互付出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双方亦可在合约中指定,如违约事件发生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费用的计算方式。若合约中所设定的违约金标准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总额,受损失方有权通过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金额进行适度提高;相反,如果所约定的违约金远远超过了实际给受损方带来的损失,受损失方同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官或仲裁员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下调。此外,若双方在合约中预设了延迟履约的违约金,仅在其支付完毕违约金以后,违约方才可视为成功履行合同中的所有其他条款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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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