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可以先交房再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逾期交房且满足了合同所约定之收房条件时,购买者有权决定是否接收房屋。然而,对于因延期交房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购买者完全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与购买者签订的合同条款,确保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如期交付至购买者手中。若无法按时交付,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须及时通知购买者。此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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