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平法拍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可以向法院呈上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拍卖确认书或裁决书,用以充分证实贵方已经成功地完成了房产的拍卖工作,从而有权利要求相关的一方必须尽快搬离该房产;此外,您还可以积极地与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建立沟通渠道,并向法院递交正式申请,强烈要求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保证顺利完成对该房产的清退工作。在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归属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房产本身并非直接能够作为标的物进行拍卖处置的。因此,您也许可以考虑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异议请求,试图撤销原来的拍卖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物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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