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对方违约赔偿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购买房屋过程中签订的购房合同引起的违约金额度通常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的30%。
2、若房屋的销售方存在如下行为之一,将有可能被司法机关判决承担相应的支付违约金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之后,出售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抵押于第三者或出售予第三者; (2)出售方故意隐瞒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售方故意隐瞒其所销售的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者或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出售方故意隐瞒其所销售的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事实;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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