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预售房买卖合同范本内容一般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十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主体部分,明确了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房者分别为哪些法人实体或者个人,同时详细列出双方各自的联系地址与联系人信息等; 其次,预售的商品房的具体规格参数,比如楼层数、户型、朝向等等; 第三,关于预售商品房的面积计量方式,通常以每平米作为单位进行计算,并且需要明确注明是指建筑面积、实用面积亦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 第四,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构成,包括单价以及总价两个方面; 第五,关于房屋交付的方式、时间节点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款; 第六,关于房屋的使用性质; 第七,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八,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相关义务; 第九,关于物业管理的具体条款; 最后,关于争议解决的途径以及其他补充条款或者双方协商达成的特殊条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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