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纠纷最多的开发商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引起的诸多纷争案例,其主要的争议焦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首先,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署房地产商品销售合约之后,并未如实告知对方有关已经将该套房屋抵押给其他第三方或是已经售予他人的事实真相; 其次,开发商故意隐匿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一客观事实,导致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面临重重困境; 再者,开发商在提供办理微型房产证所需的各类关键性文件时表现出消极、不合作的态度及行为,从而严重影响了房产证的办理进程; 最后,房屋实际面积与当初在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着显著且明显的差距; 此外,房屋自身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对购买方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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