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纠纷判决后如何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产品品质纠纷这一复杂问题时,为您提供多重途径以供参照考量,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友好协商、寻求公正调解,抑或向公认的权威仲裁机关提交仲裁申请,甚至向具备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正式的民事诉讼等。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双方无法通过和解或者调解机制取得共识,便应当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依次将争议案交由仲裁机构进行公正裁定,或者是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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