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备案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合约约定完成相应备案手续,则此种情形将构成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一般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重点在于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其领取土地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限定期,但对于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却鲜少做出具体约定。因此,如买卖双方均严格遵守合同中所列明的时间节点,齐心协力地履行为确保双方权益所需承担的义务,则并不可轻易认定为开发商存在违约状况。当然,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若开发商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其与购房者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