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此类问题应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建筑施工单位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就此问题,资深律师给出以下详细解释:若不动产存在任何瑕疵,通常应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即便该项建设工程已实行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单位也须对全部建设工程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
此外,总承包单位如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则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