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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客户要求返还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房子的定金问题,是否能予以退还需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定夺。
首先,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上所设定的时间及地点签订合约或在正式签订合同时修改了认购书中已经确认好的重大条款(例如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以至于无法顺利完成签约过程,这便构成了违约现象,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
其次,倘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订合同,那么开发商应该以两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再者,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本身没有取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合法证件,或者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有责任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此外,如果只是因为双方在正式合同、相关补充协议的内容上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都不算是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对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重要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而双方又无法在此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总的来说,如果不是由于双方的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那么卖方就有义务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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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