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赔偿一般有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所购置的新房出现了质量上的瑕疵,一般来说,要求建筑开发商赔偿50多万元的损失是完全合法并且公平公正的。对于已经投入实际居住的房产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只要还处于开发商承诺的保质期内,那么卖家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对这些问题的修复责任。如果卖家选择拒绝履行修复义务或者故意拖延修复时间,使得修复期限超过了合理的范围,那么买家便有权自行开展修复工作,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修缮处理。无论采取哪种修复方式,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额外损害都应该由卖家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