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为卖房恶意欺诈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易手代理商在出售房产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下述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等的情况进行价格掩饰,使得交易价格无法确切了解;伪造并传播房价上涨的虚假信息;采用诸如欺骗、威胁、利诱和行贿等非法手段吸引买卖双方达成业务;以及借助其居间人的特殊身份,诱导客户频繁看房,并报出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试图以此推动合同的签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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