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首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首期购房款之后,购房者仍然享有撤销房屋购买协议的权力。大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借助于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进而达成友好的共识,即同意解除原先签署的购买协议,并将已经支付的款项予以退还。
然而,如果经过积极的协商过程仍无法达成合意的话,那么就需要依据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者是合法有效的解除条件来执行撤销购买协议的程序,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需承担由于撤销购买协议而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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