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出品方未能遵循约定之期限完成房屋交付,此类问题该当提交给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解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全国范畴内房地产产业实施全面、合法的管控权力。在此种情境之下,业主或购房者可向出品方递送书面的催告信函,以期促使其尽快尽责地履行交房义务,同时赔偿因逾期交付而引发的经济损失。倘若在收到催告信函后的三个月之内,出品方仍未完成交房手续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与说明,那么,业主或购房者便享有单方面解除房屋购买合同的权益,并要求出品方全额退还先前支付的房款及相应利息,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