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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要求退房房贷还要还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被撤销之后,开发商有责任将从购房者手中获取的所有购房资金悉数退还给购房者。通常情况下,这笔款项会经由开发商返回到购房者的银行账户之中。此外,购房者提出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作为购房款项的一部分,同样需要一并退还给购房者。借款人若希望提前清偿贷款,则需与银行进行协商,并将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其中部分本金和利息已经按照月度分期还款的方式偿还)提前还给银行。同时,业主拖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亦可委托开发商直接向银行偿还,从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鉴于贷款已经一次性地划拨到开发商的账户上,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采用第三种方式,即由开发商将剩余的贷款金额以及相应的利息支付给贷款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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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