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封土令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付房屋的维权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广大购房者在发现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时,有必要及时行使催告权,督促开发方迅速兑现承诺,确保购房者能够按时接收到符合约定标准的房屋;其次,在经过催告之后,若开发商仍然无法如约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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