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延期交房赔租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承租方出现无正当理由地拖延支付或者明确拒绝缴纳房租的情况,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协议中的规定,向承租方索取相应的违约金。针对承租方累积未付清的房租长达六个月以上的现象,出租方有权行使收房权利,终止合同,并对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损失进行追偿要求。而对于仍然坚持拒不缴纳的承租方,出租方则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其履行缴纳租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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