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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预售房合同共签几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合同通常会有五份原件,分别为客户自行保留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一份、由银行进行保留一份以及在缴纳契税时作为存档之用的一份,无论是选择全额支付还是分期付款的客户,均需签署四份合同。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需要准备齐全所有相关证明档,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正式签署购房合同。预售合同(即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存在以下差异:购房合同主要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类型。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事项: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表明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此时您应当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其次,请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具体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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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5: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