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以向哪里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争议案件的诉讼,通常是向房屋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起,或者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住处或者合同约定的执行地点进行诉讼。然而,针对普通类型的商品房购买行为,这并不属于特定领域的管辖权范围。如果合同已经被实际执行且实际执行地与其预定的执行地存在差异,则应根据被告住址以及预定的执行地来确定管辖权;若合同尚未开始执行,并且其预定的执行地并不位于原、被告住处,那么唯一的管辖机构便是被告的居住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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