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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资格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缺乏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交纳定金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但若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顺利签订该类房屋买卖合同的,则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定金方面的详细规定进行处理;反之,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的原因并非出自买卖双方之间的过错,那么出卖人就有义务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值得注意的是,当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使得购房者丧失了购房资格或购买能力时,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所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为楼市调控致使购房人失去购房资格或者购买能力的,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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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