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缴纳定金后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缴纳的房屋购买意向金,具备退还的可能性。然而,购房者若欲取回已缴付的定金,必须遵守并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首先,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署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其无权提出返还定金的请求。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如果他们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收益而与他人签署了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缔结预售合同,又或者在支付定金之前没有告知购房者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事实,那么,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最后,由于非可归咎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6: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