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购房定金可以退换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交付的定金通常是可退还的。然而,若由于某些特殊状况、政策法规变更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在协商过程中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以致无法签署相关文件,此时无论哪一方均无需对该结果承担责任,从而具备退还定金的条件;如果是由卖方单方面违反约定,则买方有权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反之,如果是由买方违约,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且买方需按照定金金额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