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纠纷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案件原告诉讼主题涉及到的那一方,其并无相关房产证,然而若符合以下各方面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亦将接受受理:首先,原告诉讼人必须是与该起案件存在着实质性利害关系的普通公民、法人或其他具有法律地位的团体机构;其次,作为被告一方,他/她的身份应清晰明了;此外,诉讼请求及依据的详情也需得以明确表达以及展示出来;还有就是,这起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所能够管辖处理且遵循司法程序的范畴。所谓“房产证”,实则是指个别购买方在完成交易过程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获得了对对应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从而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法定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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