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不给违约金可以不收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能及时得到违约金款项,阁下有权依法拒绝接收房屋。依据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具体规定,存在如下情况之一的话,合同双方均可选择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约目的无法达成;(二)在合同义务到期之前,有一方明确表态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债务;(三)有一方延迟履行了主要债务,经过另一方的书面催告且在合理时间范围之内仍然未予履行;(四)有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并出现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以至于合约目的无法实现;以及(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形。而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清,应负有进行持续执行、采取弥补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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