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怎么赔偿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均须明确规定,违约金的金额方面不能超过合同总价值的30%。如果其中一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他需要依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好由于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然而,即使违约金已经超出了合同额的30%,但只要未超过50%,那么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3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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