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合同效果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多售现象,假如卖方在与先前购买者未进行房产交割及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之前,又向其他购买者出售相同房产并已完成房屋过户手续,此时,两笔房屋买卖协议均被视为合法有效,但最终拥有该建筑物产权的权益仅能由后者所有,而原先的购买者有权向卖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卖方已依照前期购房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业务,那么,与其先前的交易实体是具备有效性的,但对于后来者而言,他们之间的销售协议则失去效力。这是由于,在办理完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之后,原有的房产将全部归属到前任买家名下。因此,对于非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房产,卖方无权擅自处分并进行销售。由于已售房产的所有权人并未对该项交易做出确认,由此签署的合同也会因非法而无法生效。另外,倘若同时与两位购买者都未办理过房产过户登记,您需要明白,双方间的这两次买卖协议皆仍然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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