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拆迁离婚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宅基地拆迁在离婚时的分配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宅基地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了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后续该宅基地房屋面临拆迁时,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通常是归属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这一方个人所有的。 这是因为该财产是在婚前就已经确定归属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拆迁利益是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二、宅基地房屋为婚后共同财产 当宅基地房屋是夫妻在婚后通过共同建造、共同购置等方式取得的,这种情况下的宅基地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该房屋遭遇拆迁,所得到的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原则是均等分割。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三、涉及家庭共有财产 要是宅基地房屋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的共有情况,就需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之后再按照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和原则,对析出的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总之,要综合考虑宅基地房屋的取得时间、产权归属等具体情况,以此来准确确定拆迁利益在离婚时的分配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遇宅基地拆迁。争议点在于拆迁利益在离婚时如何分配,涉及宅基地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等不同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宅基地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如小朱婚前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屋归小朱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为婚后共同财产, 3、若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需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按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和原则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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