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商铺开发商违约少面积怎么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新购商品房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面积差异情况且双方无其他具体约定之情形下,应遵循以下准则处理此问题:若房屋面积误差在3%以内,开发商应当依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调整;如若购房阶段面积误差超过3%,则购房方享有单方面解约并退还房屋的权利,开发商需于合理期限内将所收预付款悉数返还给购房者。针对实测面积大于协议面积且误差率在3%以内的情况,由购房方酌情补齐相应差额即可;而实测面积与协议面积相差幅度超过3%的部分,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并将该部分产权移交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托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定面积不符,合同有商定的,按照商定处置;合同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置:(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商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息金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认可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事实上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商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受,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事实上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息金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两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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