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延期多久交房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购买商品房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一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销售合同,若发现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逾期处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和降低购房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其往往会选择向法院请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然而,对于逾期处理的时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如果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的书面催告后,仍然未能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因此,购房者应当及时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并与之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同时,在催告期满后,若开发商仍未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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