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交房违约金怎么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卖方对于未能依约按时交付房屋的行为,应该依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当事人完全可以在签署合同时就违约情况应向对方支付的金额作出明确规定(该规定可以包括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亦或是约定在违约后如何计算可能产生的赔偿损失金额。
2、在实际情况下,倘若合同并未对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以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进行明确规定,那么此时便可以参照相关权威部门在房屋延期交付启用期间发布的同地同类型房屋租金价格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损害赔偿金额。 3、如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因延期交付而产生的违约金相对较高,当此类争端诉诸于法律途径解决时,原来的开发商有权基于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这一理由寻求减轻其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减轻责任的方式需要遵循违约金超出造成损失的30%这一比例限制。与此同时,若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不足够抵偿因之产生的实际损失,那么购买者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增加违约金,法院对此类申请将予以支持,最终确立的违约金数额须依据违约实际所引发的经济损失予以确定。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在合同中既已锁定了违约金条款,又包含了关于赔偿损失的相关约定,则两者都无法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中违约金更高的那项作为实际执行准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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