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面积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房屋确权注册面积产生异议,且异议程度未超过3%时,依据实际测绘结果进行房价结算;当异议程度超过3%时,买方有权撤销交易合同,卖方需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购货款并支付相应利息;若买方选择维持交易,则需按绘出面积与合同订定面积之差额比例,并参照约定房价数项决定责任归属或抵偿对象。设若买方当属补偿义务人,则可按上述规则由其对设定数值差额进行填补;反之,若卖方为责任主体,则卖方除需将已收取资金全数退回外,还需对超出部分数额加算双倍违约金以示惩戒。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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